索引号: | zfbgs-2018-11-20-00043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8-11-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宁审发〔2018〕6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宁县审计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审计项目质量的意见
宁审发〔2018〕6号
宁县审计局
关于进一步提升审计项目质量的意见
各股室:
为了更好地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升审计项目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解决影响审计项目质量的突出问题,提高审计监督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审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提升审计项目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学习,增强依法审计及质量管控意识
(一)切实加强学习培训。全体审计人员要把学习《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家审计准则》《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和作为依法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行为的一项基础工作,在参加集体学习的同时,切实加强自学,“强弱项,补短板”。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案例教学和讨论活动,健全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在审计实施中科学调配人员、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实现优势互补、知识互通、经验互鉴,将审计实践转化为审计人员丰富知识、积累经验、增长才干的过程。
(二)强化依法审计观念。全体审计人员要强化依法审计观念,坚持职责权限法定、审计程序法定、审计方式法定、审计标准法定、审计保障法定,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不得超越审计法定职责、自身能力开展审计,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得对未经审计的事项出具虚假审计证明,不得对被审计单位所属单位或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第三方直接下达审计决定,不得参与各类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不得将通过计算机数据分析生成的疑点或线索未经审核直接作为问题的证据。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所有审计项目都在审计机关的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三)增强审计质量管控意识。全体审计干部要牢固树立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生命线理念,严格依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加强关键环节管控,切实规范审计执法行为,防范因超越法定职责权限范围、违反法定程序等行为导致的审计风险,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准确,经得起时间、历史和法律的检验。要通过提高审计项目质量,进一步提升审计价值,提高审计机关公信力,推动审计事业健康发展。
二、明确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控制的主要内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各自职能
(一)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控制的主要内容:对调查了解、方案制订、审计实施、复核审理、结果文书出具、审计整改督查等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全过程以及所有岗位及人员,实行每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层级审计质量管理控制,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内设机构职责分工确定责任主体。
(二)明确审计项目质量分级管理控制工作责任。审计组成员对实际承担的具体审计事项质量负主要责任。审计组组长对审计项目实施和提交的审计结果总体质量负责。业务复核部门和审理部门及具体承办人员、审计整改督查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分工,对审计质量负管理监督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分管项目审计质量负领导责任。
(三)发挥审计人员在质量控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审计人员是审计证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的分工,审深、审透、审实每个审计事项。要按照国家审计准则有关规定,认真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得出的审计结论要有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做出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坚决杜绝随意增减审计内容、应该审计的事项而未审计、审计证据不适当不充分、发现重大问题线索未按规定汇报并进一步延伸核实、通过计算机数据分析生成的疑点线索未经核实直接作为问题证据、作出的审计结论模棱两可等影响审计结果准确性、客观性的各种审计质量问题。
(四)靠实审计组组长在质量控制中的管控作用。审计组组长是县审计局授权管理审计现场的总指挥,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审计组成员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是审计报告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审计组组长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和效率意识,对审计项目实行全程精细化管理;要加强对调查了解、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核、重大问题线索突破、重大事项报告、举报事项核查、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组织开好审前培训会、审计进点会、审中碰头会、审后总结会;要运用好“任务清单、问题清单、线索清单”控制审计现场,防范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应当发现而未被发现;要及时、严格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对存在的编制不规范不完整、审计证据不适当不充分等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要严格执行审计署有关审计报告撰写要求,做到格式规范、事实清楚、问题定性处理及适用法规准确、审计评价意见客观、审计建议切实可行。审计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要如实、全面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得隐瞒;要认真审核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出采纳或不予采纳的书面说明。
(五)强化业务股室、审理人员和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把关作用
1.强化业务股室把关作用。业务股室负责人要认真复核把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业务文书,各项记录、底稿及证据材料是否清楚,审慎把握问题定性定责与处理处罚,做到事实清楚、数据正确。特别要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拟移送处理事项和被审计对象反馈意见中有异议问题的认真复核,出具书面复核意见书,并督促审计组认真纠正。
2.充分发挥法制股审理把关职能作用。法制股要真正担当起审计质量审理把关的重任;要进一步明确审理部门及专职审理人员职责,保障审理人员的相对独立,对审理范围、方式、程序、内容、重点、审理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靠实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三级质量控制岗位职责;审理人员要对审计实施方案、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准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全方位把关。对审理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提出明确意见,出具书面审理意见书,并督促审计组认真纠正。
3.强化局领导审核把关作用。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及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深入审计一线靠前指挥,指导审计组开展工作,并对审定及签发的审计结果文书负责。在审定审计组审计报告、审核签发审计结果文书过程中,应当关注预期审计目标的实现情况,特别要关注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定责、处理意见、审计建议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审慎研判创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分是主观故意还是工作过失、是先行先试还是明知故犯、是不会还是不为、是失误还是谋取私利,按照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审定审计结论。
三、科学制定审计方案,发挥审计实施方案对现场审计的控制指导作用
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现场作业的“施工图”,是实现审计目标的基础,是确保审计质量的核心。要在充分调查了解被审计对象的基础上,准确定位审计目标,分析确定对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明确审计范围、细化审计内容、合理确定审计重点,并细化到具体审计事项,分配到审计组成员,明确审计步骤、方法措施和时限要求,科学有效地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坚决杜绝调查了解走过场、审计组内部分工不明确、审计重点不突出、审计措施缺乏操作性、方案执行不到位等严重影响审计项目质量的行为,真正发挥审计实施方案的控制及指导作用。审计组制订的审计实施方案要经审计组组长、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审计业务工作领导逐级审核。审计组组长要对审计实施方案的质量和编制的及时性负责。审计实施方案最迟应在审计现场实施期间的三分之一时间点前完成审批。
四、强化审计现场实施质量管理
(一)实行审计组现场例会制。遇编制和调整审计实施方案、重大审计事项研究等情况,审计组应当及时召开例行会议集体研究。例会形式和参会人员由审计组组长视具体情况确定。审计例会应当编制《重要事项管理记录》,重大事项及存在分歧意见的审计事项的讨论过程和结果必须如实记录。
(二)加强延伸审计和外部调查管理。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单位或事项实施延伸审计或外部调查。如需对审计实施方案中没有明确但属于审计项目范围的单位或事项实施延伸审计或外部调查的,应当经审计组组长同意,重大问题要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应当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三)提高审计取证质量。审计组可以通过审计人员共同研究、例会集体讨论、与被审计单位或相关人员充分沟通及向有关部门、专业机构或专家咨询等方式,提高审计取证的质量。除较为复杂和重大的审计事项外,审计人员应在该事项审计结束时,同步完成审计取证,并在审计过程中持续评价所获取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
(四)提高现场审计记录质量。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一审计事项,审计人员均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真实、完整记录实施审计的主要步骤和方法、获取的相关证据,认定的事实摘要,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等。
审计人员对其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负责。对较为复杂的审计事项,审计人员可以文字形式记录审计过程和结论,作为该事项审计工作底稿的附件。
审计组组长、主审应当及时审核审计工作底稿,检查督促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审计实施方案,确认具体审计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审计措施的有效执行情况。对不符合编制要求的工作底稿应退还本人重新编制或加以完善;对需补充审计证据或者修改审计结论的底稿,审计人员应当及时补充、修改。
(五)加强审计现场检查指导。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加强审计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计组遇到的困难。现场检查指导情况应作为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归档。
五、提升审计结果文书质量
(一)规范审计结果文书的编审。审计组起草审计报告前,审计组组长应当确认审计实施方案确定事项的完成情况和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的审核情况,并从总体上评价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应当经审计组集体讨论研究后起草编写。征求意见后,对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反馈的意见,审计组应予高度重视,在逐项研究说明后,形成审计报告代拟稿。
审计查明的问题及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应突出主题,合理归类,并按重要性原则排序,做到事实简明扼要。每类问题一般应列小标题,包含对问题的定性和金额。对一般性管理问题可作归并表述。
对审计发现问题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处理决定,应保持同类问题的基本一致;对审计发现的同类问题作出的处理,其适用的法规或政策依据应相对统一,具体处理意见应当在该法规或政策载明的幅度之内。
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处理意见应当具体可操作,便于整改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除符合审计报告的要素和内容要求外,还应当对调查发现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根据审计调查目标重点分析宏观性、普遍性、政策性或者体制、机制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审计报告中涉及的重大经济案件调查等特殊事项,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不征求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的意见;同时,审计报告可以视情况不反映涉嫌犯罪等不宜让被审计单位知悉的具体事项。
(二)严格限定审计评价范围
审计组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审计评价应重点围绕与审计有关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适当或者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得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对被审计单位执行以往审计决定和采纳审计建议情况,以及内审机构设立、内审工作开展等情况应作简要的总体评价。
(三)注重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审计组应围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结合后续整改的可行性,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审计建议的顺序与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顺序尽可能一致;建议对象与审计对象(或报告主送对象)应匹配;建议的具体措施应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便于被审计单位采纳。对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没有反映的问题和事项原则上不能凭空提出审计建议,不得以审计建议代替处理(处罚)意见。
(四)优化审计业务行政文书的内容、形式和结构
向县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具的审计工作报告、结果报告和综合报告,要按照不同的使用对象,以提高其满意度为目标,对报告的形式结构、内容文风等进行改进和优化。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删繁就简、语言通俗,重点归纳反映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审计建议。要严格控制报告篇幅,压缩报告的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并尽可能辅助图表或者附件,更直观、更形象、更有效地表述正文的有关内容。专题报告还应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建议适当;审计信息应做到观点明确、内容精炼、注重时效。
向社会公众公布的审计结果公告,应当客观公正、语言精练,重点归纳表述基本情况、审计评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处罚)意见及相关整改情况,不得公告涉密以及具有较强敏感性的事项。
六、完善审计业务会议制度
健全审计业务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审定审计工作方案,重大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审计报告。重要审计项目应当召开审计业务会议进行集体合议和审定。审理委员会会议和审计业务会议要由专人认真记录,会议记录经主持会议的负责人审签后,作为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七、狠抓审计整改落实工作
坚持“谁审计、谁负责督查整改”的原则,实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对账销号”制度,认真核实被审计对象的审计整改相关证明材料,紧盯整改不放松。要将以前年度被审计对象的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审计项目的一项审计内容,审核相关整改资料。在审计整改督查工作中,要重点关注被审计对象拖延整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等问题,以提高审计查处问题整改率、审计移送事项成案率、审计成果运用转化率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价值。要通过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反馈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控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倒逼审计质量的提高。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彻底的被审计对象,要查明原因、区别情况,建议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多维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八、加强审计质量检查评比,加大问责力度
(一)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把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整改作为审计价值提升的落脚点和助推器,作为审计项目完成的重要标志,加强对每一个审计项目的质量检查力度,查缺补漏,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规范操作。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每半年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法制股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参与,重点对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通知书、审计程序、审计证据、审计记录、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审计决定整改落实、审计档案等方面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通报讲评检查结果,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认真筛选,对基础工作过硬、项目成果突出的项目参加评选,着重对申报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记录、审计程序、审计报告和审计成果应用等方面进行评审,关注项目在揭露违法违纪案件线索、促进被审单位规范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的主要成效。及时通报评选情况,对评选出的优秀审计项目予以奖励,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使各业务股室对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横向比较,在对比中寻找差距,加强学习交流,及时发现审计项目存在的不足,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
(三)实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全员、全过程的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行为,要按照《甘肃省审计质量岗位责任及过错追究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宁县审计局
2018年3月22日
抄送:市审计局。
局内分送:局领导,经责办,人秘股,存档(2)。
宁县审计局 2018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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