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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zrzyj000/20210219-0001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2-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公告(20210219-1)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19 浏览次数: 【字体:

因权利人吴楠、左秋果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宁县新宁镇九龙小区北院2幢2单元6层6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为:庆房权证宁县字第10194号,面积127.14平方米,该证书已于2021年2月7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公示期限: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3月12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县人民政府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34—6718856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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