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zrzyj000/20210407-00029 | 发布机构: | 宁县自然资源局 |
生效日期: | 2021-04-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公告(20210407-1)
因权利人宁县湘乐小学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宁县湘乐镇湘乐街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宁国用(1991)第255号,面积为6110.6平方米),证书已于2021年3月11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公示期限: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30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县人民政府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34—6718856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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