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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zrzyj000/20210727-00038 发布机构: 宁县自然资源局
生效日期: 2021-07-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0210726-2)

来源: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7-27 浏览次数: 【字体:

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年8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县人民政府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34—6718856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宁县盘克镇街东小学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宁县盘克镇街东村

5325.81

科教用地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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