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zrzyj000/20210820-00045 | 发布机构: | 宁县自然资源局 |
生效日期: | 2021-08-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公告(20210820-2)
因权利人庞起群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宁县新宁镇人民路8号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宁国用〔2003〕第1228号,面积为29.02平方米,证书已于2021年8月17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9月10日前)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县人民政府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34—6718856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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