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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zrzyj000/20211215-0006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2-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不动产登记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11213-3)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5 浏览次数: 【字体:

    坐落于宁县新宁镇人民路8号农行家属楼1幢1单元201室,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刘富堂,证号为:宁国用(2003)第1209号,宁县房权证宁字第03885号。刘富堂于2003年12月26日死亡。现何秀芳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宁县不动产登记大厅(宁县新宁镇新区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0934—671885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特此公示。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何秀芳

土地/房屋

宁县新宁镇人民路8号农行家属楼1幢1单元201室

621026108202GB00136F******201

75.8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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