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zrzyj000/20220318-00022 | 发布机构: | 宁县自然资源局 |
生效日期: | 2022-03-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公告(20220318-3)
因权利人宁县盘克初级中学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宁县盘克镇盘克街3号不动产证遗失,证号:宁国用(1991)294号。该证书已于2022年3月14日在政务大厅不动产窗口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县人民政府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34—6718856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2年3月18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