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6zrzyj000/20230721-00060 | 发布机构: | 宁县自然资源局 |
| 生效日期: | 2023-07-2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住房保障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20230721-1)
因权利人朱文军保管不慎,遗失位于宁县新宁镇九龙小区北苑5幢2单元1层102室不动产证,编号:宁县房权证宁字第07315号,2023年7月14日在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窗口申请遗失补发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之规定,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0934-6718856)。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证。
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1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