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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 2017-09-0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庆阳市认真办理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问题
8月30日12:00至9月2日12:00,甘肃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庆阳市保障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转办3批58件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来电56件、来信2件,标“*”9件),涉及西峰区35件、庆城县6件、合水县6件、镇原县3件、正宁县2件、宁县2件、环县4件。58件环境信访件共反映79个环境问题,其中水污染11个、大气污染25个、垃圾污染7个、噪声污染15个、工业固废污染2个、其他污染19个。
庆阳市保障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信访组第一时间将所有信访问题交办相关县(区)政府,同时转交市直相关部门督办。接到转办环境信访问题,各有关县(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人力赶赴现场核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相关单位抓紧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并按时限要求上报办理结果。对于一时无法办结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群众投诉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为了加快信访问题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庆阳市保障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了2个信访问题办理督办组、1个监测保障组,深入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对信访问题办理情况进行督导和技术支持。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办理要求,积极指导县(区)依照法律法规从速办理信访投诉问题。
截至目前,第1批转办的20个信访举报件中,16个已按时限要求上报了办理报告,其中7个已经办结,9个已办理,正在落实整改措施,4个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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