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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8-01-2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

新庄矿井及选煤厂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3 浏览次数: 【字体:

新庄矿井及选煤厂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庄矿井及选煤厂

项目概况:井田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县城南约15km处,行政区划隶属宁县新庄镇、中村乡、长庆桥镇和太昌乡管辖。井田面积206.2823km2,可采储量945.61Mt,矿井生产能力8.00Mt/a,服务年限84.4a

建设单位: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新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建设前期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委托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评工作。环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简述如下:

1)评价区域环境现状调查。查清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及污染源情况,调查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及其污染防治对策分析。营运期煤矿生产对井田内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污染防治对策分析,对项目建设期及营运期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

3)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发放调查问卷、随机访问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综合多方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做出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其它关心本项目的公众及社会团体、有关部门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何建议,您对该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建议或要求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方式

请您在公告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

建设单位: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

联系人:党小红 电话: 0934-6670107

环评单位: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

联系人:王工

邮政编码:100120

电话(传真):01082276557

E-mail wangqi@bhec.cn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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