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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3-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宁县创达农膜回收有限公司利用废旧地膜及塑料袋年加工生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县创达农膜回收有限公司利用废旧地膜及塑料袋年加工生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项目概况:宁县创达农膜回收有限公司利用废旧地膜及塑料袋年加工生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宁县焦村镇樊浩村七组,本项目将建设2条塑料颗粒生产线,分别为聚乙烯塑料颗粒生产线、聚丙烯塑料颗粒生产线,年利用废旧塑料5200t(农膜、编织袋),生产塑料颗粒5000t。占地面积1333m2(折2亩),建筑面积1310m2,建设内容包括废旧农膜仓储库房、塑料颗粒生产车间、成品库房、办公室、清洗池、污水处理站等,总投资80万元,属于新建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影响。
运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废气主要为挤塑造粒产生的有机废气;废水主要为塑料清洗废水、造粒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分拣杂质、造粒产生的废滤网、污水处理污泥以及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噪声主要为造粒设备、污水处理站水泵等设备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对施工场地和道路采取定期洒水的降尘措施;施工废水经合理处理后回用;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施工期产生的固废采取相应的措施,施工期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挤塑造粒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运营期项目清洗废水经化学混凝沉淀+生化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破碎生产工序,不外排;塑料注塑冷却用水经过冷却循环水池冷却后回用于冷却工序,不外排;厂区设旱厕,生活污水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运营期挤出造粒产生的废滤网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塑料生产公司综合利用;污水站污泥暂存于污泥池与分拣杂质、生活垃圾一同清运至樊浩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理,危险废物置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设备选型上尽可能的采用低噪声设备,并置于密闭的房间内,夜间停止生产,通过合理优化布局并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经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各项指标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污染防治对策: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5、公众参与结论:对本项目普遍持支持态度,同时提出希望在运营过程中加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治理。
6、总体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庆阳市宁县焦村镇总体规划,选址合理。只要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影响以及对该项目建设关心的人群
主要事项:
(1)您是否了解该项目?
(2)您对该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该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您工作、生活环境的改善?
(4)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有何影响?
(5)您认为该项目选址合理吗?
(6)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县创达农膜回收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焦村镇樊浩村七组
联系人:浩建辉
联系电话:138******3855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01号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开发区金明东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厦14层
联系电话:0371—22619699 138******3009
联系人:毛女士 曹先生
传 真:0378-3862712
电子信箱:ythb_eia@163.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截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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