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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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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8-08-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

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九项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0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庆办字〔2018〕8号)和《庆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庆办字〔2018〕24号)要求,现对完成整改、拟申请销号的第二十九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问题名称第29项:《水土保持法》实施以来,庆阳市还有314个生产建设项目未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责任单位宁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省级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清单中涉及宁县的13个生产建设项目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的问题,要全部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并批复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我县13个生产建设项目未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乡镇乡镇长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省上反馈的13项问题,逐条进行了梳理分解,进一步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整改措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分三个阶段进行了全面扎实整改。

第一阶段:检查核实。3月22日—4月14日,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组织4名执法人员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中涉及的13个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下发《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现场检查通知书》13份、《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水土保持行政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11份、《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水土保持行政规费收费通知书》5份,发放《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汇编》《宁县水土保持科普知识宣传手册》350余本。

第二阶段:督查落实。4月15日—5月10日,对第一阶段下发的限期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涉及督查整改的11个项目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其中,宁县新区福邸住宅小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宁县宁远国际新城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于2017年11月7日已经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并批复。

第三阶段:技术审查。5月10日—6月26日,组织县环保局和水保局相关专业的工程师组成技术评审组,召开技术审查会3次,对下剩11个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认真评审,并及时批复。其中:2018年5月12日召开了宁县焦村洪洞张机瓦厂、宁县东山砖瓦厂、宁县中兴建材有限公司空心砖、宁县南义马户砖瓦厂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会;2018年5月18日召开了宁县明珍空心砖厂、宁县太昌刘堡砖厂、宁县春荣金桐砖厂、宁县联泰建材有限公司新型砖生产线、宁县金都宁苑小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会;2018年5月26召开了宁县辉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宁县优惠建材厂建设项目技术审查会。共召开水土保持技术审查会4次,2017年11月7日批复水土保持方案2个,2018年受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11个,批复11个,累计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3.7402万元。

省级环境保护督查反馈的我县13个生产建设项目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的问题,我县已于2018年6月26日已全部整改到位。

现将以上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县人民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14日,共7天。

公示单位:宁县人民政府

受理部门: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4-6622369

联系地址:宁县新宁镇辑宁南路13号

宁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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