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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9-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2018年9月11日宁县环保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两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县和盛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 |
宁县和盛镇西南方向4.0km处显头村三组的青木沟天然沟谷 |
宁县和盛镇人民政府 |
河南圆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宁县和盛镇西南方向4.0km处显头村三组的青木沟天然沟谷。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工艺,建设一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场设计库容40万m3,有效库容34万m3,服务年限:20年(2013年-2032年),平均日处理规模为37t。本项目总投资1112.00万元。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通过定期洒水,对裸露作业面、临时堆土场设置防尘网,运输车辆采取遮盖运输、降低车速,对进出道路采取砂石路面碾压夯实,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后期封场及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平整修缮恢复植被,可降低扬尘的影响,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2)废水分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堆肥处理,定期清掏;(3)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关闭闲置的施工设备,运输车辆采取减速、禁鸣等措施后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4)固体废物分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边角料等)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外卖废旧物品回收单位,不可回收的清运至覆土备料场暂存用作填埋覆土,或者用于进场道路或填埋场区内道路的铺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待该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及废气;(2)废水;(3)噪声;(4)固体废物。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通过在填埋库区周围、进场道路及作业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填埋作业区洒水,覆土运输车辆进行遮盖运输等措施处理后可降低扬尘的影响;废气主要是填埋气体(CH4)和恶臭气体: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通过导气管道将填埋场产生的填埋气体及时排出(填埋气体排放口设置自动点燃装置,当竖井中甲烷气体的含量接近3%时,自动点燃燃烧处理,可有效防止甲烷气体引起的燃烧爆炸事故;当竖井中甲烷气体含量低于3%时,通过竖向排液导气井直接排入大气,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扩散条件进行稀释扩散);填埋场恶臭气体通过卫生填埋工艺,对垃圾分层压实,定期喷洒微生物除臭剂及杀虫剂、渗滤液调节池加盖等措施进行处理后NH3、H2S和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2)废水主要是渗滤液和生产生活辅助区职工生活污水。在源头减少垃圾滤液的产生量,提倡分类收集,减少垃圾产生量,实行雨污分流,不接纳除生活垃圾外的其他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渗滤液通过340m³的渗滤液调节池收集后直接回喷至填埋场,不外排;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堆肥处理,加强废水管网可控措施,防止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通过对填埋库区防渗防腐处理(填埋区采用人工水平防渗方式,渗滤液调节池特殊防腐措施实现),填埋库区渗滤液处理系统防渗符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的强制性规定,设置5眼监测井对地下水进行监测,防止渗滤液进入土壤污染地下水;(3)噪声采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及时维护保养设备,渗滤液调节池水泵等产噪设备置于室内,采取消声措施并安装基础减震,加强场地绿化,禁止夜间运输及操作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废分为辅助区生活垃圾和渗滤液调节池沉淀淤泥。通过在垃圾填埋库区周围设置一圈固定的钢丝网围栏,围栏高度2.5m,阻止废纸和塑料袋等易飞杂物随风飘扬;辅助区生活垃圾采用密闭的转运车送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渗滤液调节池沉淀淤泥定期运送至该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后可降低运营期固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2 |
庆阳硕畅商贸有限公司石料加工项目 |
甘肃省宁县新庄高马村 |
庆阳硕畅商贸有限公司 |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16533㎡,项目为租赁场地,原有场地办公生活区、配电室等设施基本完善,本项目进行简单装修即可利用,工程主要建设年产砂石料4万立方米生产线一条,配套的成品堆场,原料堆场,旱厕一座以及厂区道路硬化等。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通过降低车速、遮盖运输车辆、堆场设置围挡、加盖防尘网、定期洒水等措施可降低扬尘的影响;(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可用于施工作业面降尘或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可作为施工裸漏作业面降尘用水;(3)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等措施后可降低噪声的影响;(4)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地点集中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粉尘和扬尘;(2)废水;(3)噪声;(4)固体废物。 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粉尘主要为破碎和皮带传输粉尘、堆场粉尘和运输扬尘。将破碎机和筛分机安置在封闭的厂房内,并且在运行过程中对物料进行喷淋及水洗,对输送石料的皮带加盖罩子,堆料场地进行硬化,堆料场进行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进行遮盖、冲洗等措施后可降低扬尘的影响;(2)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喷淋废水通过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中的洗漱废水直接泼洒抑尘,餐饮废水通过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堆肥;(3)通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对运输车辆采取禁鸣、限速,合理布置主要噪声源,将设备安装在封闭厂房内,安装减震基座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清掏污泥、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废机油以及除尘器收集的石粉。废机油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收集桶中,并置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除尘器未收集到的粉尘自然沉降于厂房内,由工作人员清理后同除尘器回收粉末一同外售至周边砖厂用于制砖。厂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桶2个,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地点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外运车辆应采取必要的遮盖措施。 |
公示期限: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宁县环境保护局 0934-6625515(电话) 0934-6625515(传真) |
宁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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