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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9-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五项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庆办字〔2018〕8号)和《庆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庆办字〔2018〕24号)要求,现对完成整改、拟申请销号的第十五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问题名称:第15项“督察期间,涉及全市44台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还有24台没有完成提标改造(22台正在改造,2台未启动),561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中还有274台没有淘汰或整治到位。”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住建局
整改目标:完成县城老城区惠民供热站20蒸吨燃煤锅炉整治任务。按照时序和进度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面完成县城及周边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治任务。
整改落实情况:
(一)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整治情况。我县4台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分别为:长庆桥西郭坪供热站20蒸吨燃煤锅炉、宁县惠民供热公司马坪新区供热站40蒸吨燃煤锅炉、甘肃通达果汁厂20蒸吨燃煤锅炉、宁县惠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老城区供热站20蒸吨燃煤锅炉。2017年完成了长庆桥西郭坪供热站20蒸吨燃煤锅炉、宁县惠民供热公司马坪新区供热站40蒸吨燃煤锅炉、甘肃通达果汁厂20蒸吨燃煤锅炉的提标改造任务,并与市监控中心联网运行;2018年4月20日拆除了宁县惠民供热公司老城区供热站锅炉烟囱,落实了断电措施,8月底彻底拆除了锅炉主体。
(二)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情况。我县县城及建成区周边共有40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017年完成了21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任务;2018年1-8月份拆除燃煤锅炉4台。同时计划在老城区新建供热站一座,安装2台70MW煤粉锅炉,敷设供热管网2×11.3km,新建、改建换热站26处,目前已完成项目“三通一平”,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招标,预计2019年采暖季正式投运,届时,县城所有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将全部拆除并入集中供热管网。2018年采暖期,对不具备整治条件的15台燃煤锅炉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经营及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8〕89号)文件要求采取煤质管控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待老城区新供热站建成投运后全部拆除。
目前,我县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已全部整治到位,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落实了拆除、提标改造及清洁能源替代等综合整治措施和煤质管控措施。通过整改,使燃煤锅炉环保治理设施不断完善,锅炉废气排放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因子进一步减少,极大地改善了环境空气质量。
现将以上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县人民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5日,共7天。
受理部门:宁县环保局
联系电话:0934-6657369
联系地址:宁县新宁镇辑宁北路1号
宁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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