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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19-04-16-00354 发布机构: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生效日期: 2019-04-16 废止日期: 2019-04-22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

2019年4月16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1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六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宁县石鼓加油站改造项目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春荣镇石鼓村街道西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销售分公司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宁县春荣镇石鼓村街道西段,占地面积1027㎡,设置4个40m³S/F双层储油罐(汽油罐1具,柴油罐3具),配套安装安装2油2枪加油机2台,新建24.48平方米旱厕1座;配备安装电锅炉、液位仪及零管系统,对雨棚进行标准化包装等。项目总投资311.6万元,环保投资45.35万元,占总投资的14.55%。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⑴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场地四周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临时遮挡围墙,车行道路进行硬化,加强洒水频次,运输车辆加盖防尘布等措施处理后可降低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⑵废水分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施工作业,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堆肥,定期清运;⑶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等措施处理后可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⑷固废分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堆放场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水;(2)废气;(3)噪声;(4)固废。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⑴废水分为员工盥洗废水和电锅炉排水。盥洗废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堆肥处理,电锅炉排水用作站内洒水抑尘;⑵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通过油气回收装置系统处理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建污染源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限值4.0mg/m³的要求;⑶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关闭闲置设备,站内设置减速禁鸣标志,设置减速出入口,设置减速带等措施后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⑷固废主要为废油泥、废润滑油及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政府指定垃圾暂存点处置;废油泥、废润滑油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10m³)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庆阳鑫鼎峰管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0吨建筑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生产线项目宁县和盛工业集中区(北大街1号)庆阳鑫鼎峰管业有限公司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00㎡,总建筑面积为1000㎡。建设5条生产线,配套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房、产品区及其他辅助设施,年产硬聚氯乙烯PVC管材2000吨。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52万元,占总投资的7.4%。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场地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封闭围墙围档,加大洒水频次,粉状建筑材料进行遮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降低扬尘影响;(2)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大的设备周围设立临时声屏障,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运输车辆采取减速、禁鸣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排放要求;(4)固废分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后运至和盛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建筑垃圾集中分类收集,有用的回收利用,其他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合理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和粉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粉尘分为混料粉尘和不合格产品破碎粉尘。混料粉尘通过在混料搅拌机进出口处安装集气罩处理后通过引风机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为熔化后挤出废气。熔化后挤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堆肥处理;生产废水主要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或设置减振支座,定期有效的维护和维修,处理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4)固废主要分为废机械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旧包装物及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机械润滑油在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旧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拉运至和盛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3宁县太昌镇东风村易地扶贫搬迁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宁县太昌镇东风村宁县太昌镇人民政府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6959.08㎡,建设处理规模100m³/d污水处理站一座,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240㎡,采用多级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设计年限50年,并配套实施了人行道铺装硬化、混凝土道路、绿化带、广场、给排水、电气设计等工程。总投资872.58万元。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通过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做好挖填方平衡水土流失生态保护工作,并通过定期洒水、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3m以上高墙围挡、对粉状建筑材料及运输砂石的车辆进行遮盖等措施处理后可减少施工过程中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试压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收集,待污水处理站投入运行后排入污水处理环节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回用;(3)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运输车辆采取减速、禁鸣等措施后可降低噪声的影响;(4)固废分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后统一处置;建筑垃圾集中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合理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废气主要为格栅池和污泥处理间产生的臭气。对产生臭气的构筑物进行封闭建设,定期喷洒除臭剂,在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处理后可降低臭气的影响;(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胶垫片减震,四周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要求;(4)固废主要是格栅渣、沉砂和污泥。格栅渣、沉砂通过机械格栅除污机处理后和脱水处理后的污泥外运至和和盛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4庆阳市宁县长庆桥镇控源截污工程宁县长庆桥镇长庆桥村7组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陕西优和安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为1005.267㎡,采用调节循环升温+AAO+MBR+UV消毒+设备房一体化工艺,主要建设500m³/d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一座,建设污水收集干管3339m,支管9232m,及外部供水、供电、厂区绿化和硬化工程等附属工程。总投资1850.18万元。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通过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做好挖填方平衡水土流失生态保护工作,并通过定期洒水、规划运输路线、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1.8m以上高墙围挡、对粉状建筑材料及运输砂石的车辆进行遮盖等措施处理后可减少施工过程中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试压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收集,待污水处理站投入运行后排入污水处理环节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回用;(3)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运输车辆采取减速、禁鸣等措施后可降低噪声的影响;(4)固废分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后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建筑垃圾集中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合理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废气主要为格栅池和污泥处理间产生的臭气。对产生臭气的构筑物进行封闭建设,在污水收集池、调节池和污泥池设备顶部设管道接口,废气经管道引入一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胶垫片减震,四周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要求;(4)固废主要是格栅渣和污泥。格栅渣通过机械格栅除污机、皮带运输机、压榨机处理后和脱水处理后的污泥外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5宁县金村乡金村村生活污水截污处置工程宁县金村乡金村村宁县金村乡人民政府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于宁县金村乡金村村西侧,占地面积1.5亩,采用A2/O+MBR膜处理工艺,建设污水处理规模200m³/d污水处理站一座,配套建设钢混结构预处理池1座、格栅井1座、调节池1座、设备基础2座、砖混结构巴氏计量槽1座、管沟1座、储泥池1座、成品钢化玻璃罩一个、业主自定水质检测系统1套、消毒系统1套、人工格栅3台、机械格栅1台、加药装置2套、提升泵2台、风机2台、A/0HMBR-100系统2台、启闭机及闸门2套、紫外消毒装置1套、双曲面搅拌器1套、配套管阀1套、曝气搅拌系统1套;进水管50m、出水管50m、钢砼雨水检查井5座、重型球墨铸铁井盖及井座5套、防坠网5套。总投资597.22万元。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通过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做好挖填方平衡水土流失生态保护工作,并通过定期洒水、规划运输路线、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1.8m以上高墙围挡、对粉状建筑材料及运输砂石的车辆进行遮盖等措施处理后可减少施工过程中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3)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运输车辆采取减速、禁鸣等措施后可降低噪声的影响;(4)固废分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后运至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建筑垃圾集中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合理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废气主要为格栅池和污泥处理间产生的臭气。对产生臭气的构筑物进行封闭建设,在污水收集池、调节池和污泥池设备顶部设管道接口,废气经管道引入一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胶垫片减震,四周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要求;(4)固废主要是格栅渣和污泥。格栅渣通过机械格栅除污机、皮带运输机、压榨机处理后和脱水处理后的污泥外运至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6庆阳陇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机肥生产及养殖场建设项目宁县米桥镇米桥村庆阳陇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米桥镇米桥村,占地33335㎡,新建设一座奶牛养殖场,利用庆阳运通草业有限责任公司1788㎡场地新建有机肥生产加工项目。养殖场内主要建设牛舍、有机肥生产车间、挤奶厅、办公区等24395㎡,以及青贮池等配套设施,购置奶牛饲养设备,疾病防疫检验设备等,建成后饲养奶牛480 头。有机肥厂内主要建设一座有机肥加工车间、一座物料库房和两座粪污沉淀池,建成后可年产有机肥6000t。总投资额为1754.76万元。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通过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做好挖填方平衡水土流失生态保护工作,并通过定期洒水、规划运输路线、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2.5m以上围挡、对粉状建筑材料及运输砂石的车辆进行遮盖等措施处理后可减少施工过程中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施工场地工人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堆肥处理;(3)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关闭闲置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在远离居民的方位,运输车辆采取减速、禁鸣等措施后可降低噪声的影响;(4)固废分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后统一处置;建筑垃圾集中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合理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和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废气主要养殖废气和有机肥厂运营后废气。养殖场废气主要包括饲料粉碎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牛舍、牛粪收集池及污水收集池产生的恶臭和食堂油烟废气。饲料加工粉尘通过采用全封闭机器加工,在干草棚内安装排风机处理;牛舍、牛粪收集池及污水收集池产生的恶臭通过加强牛舍通风,及时清理粪便,喷洒消毒剂及生物除臭剂措施处理;食堂油烟废气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有机肥厂废气主要为热风炉燃料燃烧废气,原料堆放和发酵产生的恶臭,粉碎、筛分、搅拌等过程产生的物料粉尘。粉碎、筛分、搅拌等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在粉碎机、滚筒筛分机、搅拌机和造粒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再通过引风机送入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要求,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采用人工喷洒除臭剂并在发酵槽上方设置集气罩处理后后进入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热风炉采用生物质燃料进行加热,燃料废气经沉降室+旋风除尘+水膜除尘设施进行除尘后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要求,经1根30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2)运营期废水为养殖废水、生活污水。养殖废水经一座36立方米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经罐车拉运至庆阳运通草业有限公司制沼气,不外排;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化粪池处理。(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胶垫片减震,安装隔声门窗,四周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要求;(4)固废主要为养殖区和有机肥区固废。养殖区牛粪干清粪运至有机肥厂处理,病死牛及胞衣采取卫生填埋井处置,医疗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庆阳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集中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垃圾暂存点统一处置。有机肥区固废包括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废弃包装袋。尘灰被收集送往发酵槽作为原料回收利用,废包装袋交废品收购点回收利用。
公示期限: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0934-6625515(电话)  0934-6625515(传真)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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