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2019-08-22-00695 | 发布机构: | 宁县政府 |
生效日期: | 2019-08-22 | 废止日期: | 2019-08-28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2019年8月22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两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县南义乡张堡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宁县南义乡张堡村 | 宁县南义乡人民政府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1400.7㎡,新建日处理规模为200m³的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及辅助工程等。总投资755.53万元,环保投资480.82万元,占总投资的63.64%。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⑴施工期扬尘通过在场地周围设置围墙,对开挖地面和裸露地面进行遮盖,堆土及时回填,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2)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及试压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抑尘;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定期清掏;试压废水排入集水池收集,待污水处理站投入运行前排入污水处理环节处理达标后排放。(3)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加快进度,施工场地周边设置2米高临时隔音墙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4)固废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多余土石方。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暂存点处置;少量弃方用于施工结束后场地平整。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臭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⑴运营期在污水处理站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同时采取优化平面布置、加强日常管理等措施降低无组织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恶臭类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要求。⑵本项目不设置专职值班人员,直接由乡政府工作人员兼职管理,厂区范围内无生活污水产生,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⑶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减震、定期维护并将设备安装在远离环境敏感目标的一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⑷固废主要是格栅渣及污泥。格栅渣通过栅格拦截后及时清理,污泥通过储泥池收集脱水后和格栅渣一同运往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 |
2 | 宁县瓦斜乡瓦斜村生活污水截污处置工程 | 宁县瓦斜乡瓦斜村 | 宁县瓦斜乡人民政府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2186.67m2,新建日处理规模为100m³的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及辅助工程等。总投资536.42万元,环保投资249万元,占总投资的46.42%。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采用防风抑尘网对开挖地面和裸露地面进行遮盖、堆土及时回填、设置围墙、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2)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试压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降尘;试压废水排入集水池收集,待污水处理站投入运行前排入污水处理环节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回用;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定期清掏。(3)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场地周边采取必要的临时隔音围挡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4)固废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多余土石方。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暂存点处置;少量弃方用于施工结束后场地平整。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臭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在污水处理站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同时优化平面布置、加强日常管理降低无组织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恶臭类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要求。(2)本项目不设置值班人员,直接由乡政府工作人员兼职管理,厂区范围内无生活污水产生,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3)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减震、定期维护并将设备安装在远离环境敏感目标的一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固废主要是格栅渣及污泥。格栅渣通过栅格拦截后及时清理,污泥通过储泥池收集脱水后和格栅渣一同拉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 |
公示期限:2019年8月22日—2019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0934-6625515(电话) 0934-6625515(传真)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19年8月22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