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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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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2019-11-14-00774 发布机构: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生效日期: 2019-11-14 废止日期: 2019-11-20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

2019年11月14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庆阳海越畜禽粪污循环利用工程

宁县和盛镇庙底村

庆阳海越农业有限公司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新建畜禽粪污循环利用生产线一条,集中处置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配套建设生产车间(发酵区、陈化区、有机肥深加工区、包装区、陈品区)及办公用房、检测室等设施。总投资759.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5万元,占总投资的10.73%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设置临时围墙,对开挖地面和裸露地面加盖防尘网,运输车辆封闭,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3)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段,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期,施工场地周边采取必要的临时隔音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以及土石方。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剩余土石方用于项目施工结束后场地平整。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废气主要为有机肥发酵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和有机肥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恶臭气体采取集气管+气液分离器+酸洗塔+氧化塔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作为原料回用;物料堆场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不定期进行洒水抑尘。(2)废水主要是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收集后用于海越公司旗下种植的苹果基地灌溉;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3)噪声源主要为鼓风机、粉碎机、筛分机等设备。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定期维护、基础减震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公示期限: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水环境和规划环评排放管理股  0934-6659591(电话)  0934-6625515(传真)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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