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2019-12-03-00795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
生效日期: | 2019-12-03 | 废止日期: | 2019-12-09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2019年12月3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受理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两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县马坪新区加油加气合建站项目 | 宁县马坪新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销售分公司 | 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0467平方米,建设二级加油加气合建站一座。项目一期建设加油站,二期建设加气站。加油站建设钢结构螺栓网架罩棚224平方米,共建5座车道下承重双层油罐,其中设置2座40立方米汽油储罐,1座30立方米汽油储罐,2座40立方米柴油储罐,配套5台潜泵加油机,汽油加油机为四枪四油,柴油加油机为双枪双油,安装液位仪、油气回收管线设备,新建站房395.28平方米,电锅炉、供暖系统消防安全等附属设施。加气站建设钢结构网架罩棚420平方米,设置1台60立方米LNG立式储罐,1套6立方米CNG储气瓶组,配套L-CNG撬1台,高压空温式汽化器1台,加气岛4座,安装2台CNG双枪加气机,2台LNG双枪加液机,LNG柱塞泵2台,EAG加热器1台,BOG加热器1台,LNG潜液双泵撬1台,安装场站设备监控系统、燃气报警系统、加气管理及控制系统,新建站房395.28平方米,配备电锅炉、供暖系统,并配套建设卫生间以及消防安全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07.6万元,占总投资的10.76%。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扬尘通过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围挡,施工地面、车行道路进行洒水,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堆场进行覆盖,运输车辆遮盖处理后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2)施工期生活污水沉淀后部分抛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堆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作业。(3)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对运输车辆采取减速禁鸣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加油站卸油、加油废气通过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加气站产生的放散废气通过集中放散管排放,处理后的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餐饮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12m³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宁县县城污水处理厂。(3)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和车辆噪声。通过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基础减振、进出场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处理后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4)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2 | 年产2000吨环氧涂料生产项目 | 庆阳市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原甘肃中科聚合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厂房) | 庆阳宁兴石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占地2000平方米,租用中科聚合集团(原长庆桥机械厂)现有1座厂房建设年产环氧涂料2000吨项目生产线。厂房内分为生产区、原料区、产品区等。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3万元,占总投资的2.21%。 | 本项目租用中科聚合集团现有厂房、宿舍及办公场所,施工期已结束,所以施工期环境影响已结束。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加料工序粉尘以及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有组织及厂界)标准浓度后高空排放。搅拌罐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搅拌罐顶部的排气孔由引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UV光解装置处理后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有组织及厂界)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中科聚合厂内建设的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收集池,前期拉运至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期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3)运营期噪声主要是高速搅拌机、卧式砂磨机、振动筛以及电子配比双组份喷涂机产生。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墙体采用隔声降噪材料,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含漆杂料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收集处理。含漆杂料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示期限:2019年12月3日—2019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0934-6625515(电话) 0934-6625515(传真)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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