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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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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2020-02-19-00021 发布机构: 宁县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20-02-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

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设立河湖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方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及监督我县河湖管理与保护,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现将宁县监督举报电话公告如下:

一、监督举报受理电话

0934—6622448

二、监督举报受理时间

工作日24小时受理,节假日8:30—18:00。

 三、监督举报受理主要内容

1.向河道倾倒垃圾、偷排污水及其他污染物等行为;

2.水面存在垃圾漂浮物、水体散发腥臭或刺鼻气味等现象;

3.侵占或毁坏堤防、护岸等问题;

4.在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开展涉河建设项目、采砂取土、违法垫地、堆放垃圾(废弃物)等行为;

5.河湖长制信息公示牌损坏未及时修复、公示牌电话无人接听等现象;

6.其它造成水污染、破坏水生态环境、影响水生态修复等行为。


宁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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