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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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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2020-05-29-00214 发布机构: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生效日期: 2020-05-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

关于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四项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庆办字〔2018〕8号)和《庆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庆办字〔2018〕24号)要求,现对完成整改、拟申请销号的第二十四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名称

第24项:全市还有61座加油站249个油罐未完成双层罐整治。

二、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中石油庆阳销售公司、中石化庆阳石油分公司

三、整改目标

完成油罐双层罐改造任务。

四、整改落实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宜改造的进行双层罐改造,不宜改造的进行彻底关停”的原则,立即制定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各涉及部门严格按照双层罐改造技术规范,全力进行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工作。整改过程中,由县应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全面负责,切实做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过程中安全、质量、环保等监管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全县13个加油站中,关停1个(宁县县城加油站),改造12个(宁县三里店加油站、宁县焦村加油站、宁县早胜加油站、宁县盘克加油站、宁县春荣加油站、宁县平子加油站、宁县长庆桥加油站、宁县新庄加油站、宁县和盛加油站、中石化宁县永城加油站、宁县宇龙加油站、宁县瓦斜加油站),全面完成了问题整改工作任务。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4日,共7天。

受理部门: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联系电话:0934-6625515

联系地址:宁县新宁镇东城集中办公区3楼3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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