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2020-09-03-00924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
| 生效日期: | 2020-09-03 | 废止日期: | 2020-09-09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2020年9月3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宁县和盛LNG/CNG车用加气站建设项目 | 宁县和盛镇范家村三组 | 甘肃中能陇东能源有限公司 | 庆阳弘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5999.9平方米(约9亩),按照二级加气站建设标准新建加气站一座,主要设备:9立方米CNG储气罐瓶1台,CNG加气站2台;设置LNG工艺设备1套,包括60立方米的储气罐1个,低温撬泵,BOG加热器及LNG加注机2台,建设符合规范的罩棚、站房以及辅助用房,并配套建设围墙、绿化、道路硬化以及消防安全等附属设施。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5万元,占总投资的3.34%。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通过设置围挡,对裸露地面进行遮盖,定期对作业面和开挖土方洒水,并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泼洒抑尘;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堆肥处理。(3)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多余土石方。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多余土石方用于项目施工结束后场地平整。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和总烃。通过在各设备处连接安全放散系统,引入安全放散口进行排放。(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站区内污水管道集中收集,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至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3)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减震、软连接等措施并安装在远离环境敏感目标的一侧,日常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等措施处理后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废机油及检修含油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的厂家回收处理。 |
| 2 | 银百高速G69甜永段TY14标段搅拌站项目 | 宁县南义乡北庄村寨沟子组 | 甘肃宏祥瑞工贸有限公司 | 深圳市凿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为2551.61平方米,主要建设1条年产约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建设办公室、实验室、原料堆场、配电室等辅助配套设施。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的40%。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通过设置围挡,对裸露地面进行遮盖,定期对作业面洒水,并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堆肥处理。(3)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粉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粉尘主要为堆场装卸粉尘、原料筒仓进料粉尘、进料搅拌粉尘、运输扬尘。通过对堆场进行封闭、安装喷淋设施,原料筒仓进料粉尘通过自带脉冲除尘器处理,进料搅拌过程全封闭,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进出口设置洗车台等措施降低粉尘的影响。(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堆肥处理;生产废水通过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3)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减震、软连接等措施,日常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等措施处理后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生产过程产生的危废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系统;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拉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 |
| 公示期限:2020年9月3日—2020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0934-6659586(电话) 0934-6625515(传真) |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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