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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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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10400001005 发布机构: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生效日期: 2020-11-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

宁县2020年上半年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公示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0-11-0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4月7日,甘肃庆阳环境监测中心对我县1、2、3号水源地3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上半年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现将监测情况予以公示:

一、监测基本情况

(一)监测点位

1号水源地采样点位于宁县城乡供水站院内;2号、3号水源地采样点位于宁县马坪水厂院内。

(二)监测项目

三处水源地均为地下水型水源地,监测指标按照《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确定,共39项,其中的苯、甲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委托省站分析完成;钾、钠、铝、碘化物委托甘肃中德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析完成。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1.宁县1号水源地水质本次监测的39项指标除总硬度浓度值为488mg/L,超出《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0.08倍,溶解性总固体浓度值为3060mg/L,超出《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2.1倍,硫酸盐浓度值为1414mg/L,超出《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4.7倍,氯化物浓度值为575mg/L,超出《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1.3倍,砷浓度值为0.0426mg/L,超出《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3.3倍,钠浓度值为701mg/L,超出《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2.5倍,其余项目均达到《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2.宁县2号水源地水质本次监测的39项指标除溶解性总固体浓度值为1820mg/L,超出《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0.8倍,硫酸盐浓度值为816mg/L,超出《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2.3倍,氯化物浓度值为391mg/L,超出《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0.6倍,砷浓度值为0.0450mg/L,超出《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3.5倍,钠浓度值为771mg/L,超出《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2.9倍,其余项目均达到《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3.宁县3号水源地水质本次监测的39项指标除溶解性总固体浓度值为1934mg/L,超出《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0.9倍,硫酸盐浓度值为921mg/L,超出《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2.7倍,氯化物浓度值为415mg/L,超出《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0.7倍,砷浓度值为0.0468mg/L,超出《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3.7倍,钠浓度值为801mg/L,超出《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3.0倍,其余项目均达到《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1、2、3号水源地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宁县县域水源地取水层位为白垩系承压水,本底中硫酸盐、氯化物等浓度较高,经净化处理后的出厂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本次监测结果与该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的监测结果符合。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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