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xzf000/20201126-01052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
生效日期: | 2020-11-26 | 废止日期: | 2020-12-02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2020年11月26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4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储煤场项目 | 宁县新庄镇米家沟村 | 宁县永益商贸有限公司 | 甘肃小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9959平方米,主要建设彩钢结构煤棚1座,煤棚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配套建设办公用房等。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1.3%。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通过设置场地围挡,对开挖地面和裸露地面进行遮盖,定期洒水并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2)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过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作业;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堆肥处理。(3)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进、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管理,禁止随意鸣笛等措施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粉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粉尘主要为车辆运输尾气及扬尘、装卸扬尘、储煤场扬尘。通过建设全封闭煤棚,厂区及进出场道路硬化,定期清扫,煤棚安装喷淋设施,煤堆表面定期进行洒水,进出口设置洗车台,车辆出场前冲洗干净,不得带煤出场等措施粉尘可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及厂区雨水。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防渗旱厕堆肥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抑尘;雨水收集在沉淀池中回用于抑尘。(3)运营期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限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 |
2 | 新建仓储库房建设项目 | 宁县新庄镇米家沟五组 | 宁县兆和盛商贸有限公司 | 河南昊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8760平方米,厂主要建设彩钢原煤存储棚1座,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配套选配车间及办公生活区等。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占总投资的1.57%。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通过设置场地围挡,对开挖地面和裸露地面进行遮盖,定期洒水并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2)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过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作业;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堆肥处理。(3)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进、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管理,禁止随意鸣笛等措施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粉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粉尘主要为车辆运输尾气及扬尘、装卸扬尘、储煤场扬尘。通过建设全封闭煤棚,厂区及进出场道路硬化,定期清扫,煤棚安装喷淋设施,煤堆表面定期进行洒水,进出口设置洗车台,车辆出场前冲洗干净,不得带煤出场等措施粉尘可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及厂区雨水。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防渗旱厕堆肥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抑尘;雨水收集在沉淀池中回用于抑尘。(3)运营期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限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标准。(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 |
3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线项目 | 宁县中村镇苏韩村二组 | 甘肃庆绿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中环众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3233.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秸秆压块车间、高致密木炭车间、原料及成品堆场、办公区等,建成后年产秸秆压块2万吨、高致密性木炭1万吨。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6万元,占总投资的35.6%。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通过设置场地围挡,对开挖地面和裸露地面进行遮盖,定期洒水并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2)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过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作业;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堆肥处理。(3)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进、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管理,禁止随意鸣笛等措施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粉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粉尘主要是原料装卸及堆存、破碎工序、投料工序、造粒制棒成型工序和和碳化炉产生的。通过建设半封闭的原料仓库,并加强通风换气、定期洒水可减少原料装卸及堆存粉尘;破碎工序、投料工序和造粒制棒成型工序生产线均为封闭式,并在破碎机、投料机、造粒机制棒机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罩,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碳化炉废气采用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再通过脱硫塔处理,最后引入碳化炉进行二次燃烧,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脱硫塔废水。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防渗旱厕堆肥处理;脱硫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3)运营期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禁止夜间进行破碎作业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木材灰、炉窑废液、收集尘、脱硫渣等。生活垃圾和除尘器收集的灰尘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木材灰由附近农户拉走,作为有机肥还田;碳化炉产生的木醋液和木焦油,采用专用袋盖收集桶进行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脱硫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4 | 甘肃丰获能源有限公司煤炭选配加工建设项目 | 宁县中村镇孙安村一组 | 甘肃丰获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周得福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为9123.91平方米,新建年破碎、分选煤矸石20万t/a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占总投资的21.5%。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通过设置围挡,对裸露地面进行遮盖,定期对作业面洒水,并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堆肥处理。(3)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及多余土石方。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多余土石方用于项目施工结束后场地平整。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粉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粉尘主要为运输扬尘、物料堆存扬尘、破碎筛分粉尘。运输扬尘通过对进出场道路及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做分区防渗,在出入口设置洗车台,装卸过程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定期清扫、洒水可降低运输扬尘的影响;物料堆场通过建设封闭料场并设置围挡,覆盖防尘网,不定期进行洒水降低堆场粉尘的影响;破碎筛分过程在全封闭厂房进行并采取湿法作业安装布袋除尘器等措施降低破碎筛分粉尘的影响。(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3)运营期噪声通过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并进行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固废主要为煤泥及生活垃圾。煤泥在防渗晾晒场晾晒后外售砖厂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 |
公示期限: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0934-6659586(电话) 0934-6625515(传真)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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