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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02-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2016年2月29日宁县环保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四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80吨蜜饯产品加工项目 | 宁县新宁镇沙滩15 号 | 庆阳赛鲜果蔬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庆阳赛鲜果蔬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占地2068.5 平方米,年加工生产杏脯、桃脯等蜜饯系列产品80 吨,企业2005 年收购原宁县副食厂并投入使用。厂区总占地面积2068.5 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2300 平方米。企业总投资为150 万元。 | 该项目为补办环评,本次主要对运营期进行评价。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1)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达到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生活废水进入旱厕定期清掏,雨水通过集雨池收集;(2)设备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3)固废主要是残次原料、废弃包装、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残次原料可用作附近农田堆肥;废弃包装经回收利用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宁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沉淀池污泥及时清掏后运至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
公示期限:2016年2月29日—2016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宁县环境保护局 09346625515(电话) 09346625515(传真) |
宁县环境保护局
201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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