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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6-11-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

2016年11月22日宁县环保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四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1000吨山泉水生产线项目

宁县南义乡刘寨村

庆阳川露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宁县南义乡刘寨村,占地112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车间、综合办公楼、宿舍等主体、配套服务设施,计划年生产134万桶(4.5l)桶装水、2240万瓶(580ml)瓶装水纯净水生产线一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

施工期采取的措施:(1)施工扬尘通过安排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在边界设置围档,建筑材料进行有效的遮盖处理,运输主要对沙土、水泥的车辆采用棚布遮蔽,定期洒水。(2)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3)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维护,运输车辆采取减速、禁鸣等措施后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要求。(4)固废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建筑垃圾集中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堆放处。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运营期采取的措施:(1)废水为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1座10m3)处理后后由罐车拉往宁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生产废水生产废水收集于厂区暂存池,由水车定期拉运至宁县污水处理厂,暂存池应做防渗处理。(2)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通过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减震垫减震、软性连接、安装隔声罩、厂房隔声等多种措施后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4)固体废物主要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石英砂、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企业;废活性炭返回厂家再生处理;废石英砂用于厂区铺路;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刘寨村村垃圾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示期限:2016年11月22日—2016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宁县环境保护局 09346625515(电话) 09346625515(传真)

宁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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