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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2-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2018年2月13日宁县环保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一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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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80万平方米节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 宁县和盛镇工业园区双赢路1号 | 甘肃北方节能玻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23557m2,总建筑面积6000m2。建设场地为租赁庆阳华裕东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建厂房,施工期仅作设备安装与室内装修,不进行土建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扬尘主要是汽车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通过降低车速、遮盖运输车辆可降低扬尘的影响;(2)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于用施工,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堆肥处理,定期清掏;(3)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采取减速、禁鸣等措施后可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和盛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合理处置;建筑垃圾集中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合理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及粉尘;(2)废水;(3)噪声;(4)固体废物。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通过在钢化区安装排风扇,车间内安装通风扇,打磨采用湿法打磨等措施处理后可降低废气及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玻璃清洗废水,玻璃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近期修建污水收集池用于生活污水和玻璃清洗废水的收集,收集后运至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胶垫片减震,安装双层隔音玻璃门窗等措施后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废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和盛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生产废料集中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 |
公示期限:2018年2月13日—2018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宁县环境保护局 0934-6625515(电话) 0934-6625515(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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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环境保护局 | ||||||
2018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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