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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8-04-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

2018年4月26日宁县环保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8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4月26日宁县环保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一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县长庆桥加气站建设项目

庆阳市宁县长庆桥镇工业集中区

宁县利那格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10866.56m2(合16.3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用房150 m2,加气罩棚600 m2;购置CNG加气工艺设备1套,主要包括卸气桩、压缩机、CNG储气瓶3个、双枪加气机4台;购置LNG工艺设备1套,主要包括低温储罐(半地下卧式)、低温泵撬、BOG加热器及LNG加注机2台;配套建设卫生间及消防安全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固废,(4)噪声。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⑴通过加强施工管理,设置临时遮挡围墙,晴天在作业面洒水降尘,回填剩余土方及时外运,运输车辆加盖防尘布、防止遗撒等措施后可降低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⑵废水分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施工作业,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⑶固废分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堆放场处置;⑷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等措施处理后可降低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1)废水,(2)废气,(3)噪声,(4)固废。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⑴废水分为生活污水和雨水。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旱厕堆肥处理,后期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及管网敷设后建设16m3化粪池一座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雨水通过雨水导排措施排放;⑵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通过选用密闭设备,采取规范操作,加强通风等措施后,可进一步削弱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量;⑶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在进出口设置禁鸣标志,并严禁在厂区内外大声鸣笛等措施后可降低车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⑷固体废物主要废机油及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废机油收集于密封的危险废物收集桶中并置于危废暂存间(5m3)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公示期限:2018年4月26日—2018年5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宁县环境保护局 0934-6625515(电话) 0934-6625515(传真)

宁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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