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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7-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关于庆阳市保障省环保“重拳行动”督查组转办第1批25号问题办理情况的公示
宁环执法函〔2018〕01号
现将6月13日省环保“重拳行动”督察组转办的第1批25号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固平74-73、73-73号试油井)环保制度尚未建立;未向市环保局报送试油计划”督办环境管理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固平74-73井场位于甘肃省宁县盘克镇上庄村,井场内共设计两口单井(固平74-73、固平73-73),由陕西凯德实业有限公司试油九队承试。
二、查处情况
6月17日,我局指派环境监察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检查,陕西凯德实业有限公司试油九队于2018年6月3日搬入井场,6月4日开始对固平73-73单井进行试油作业,该单井共设计27个段,目前正在做压裂准备工作;试油队存在未建立环保制度;未向市环保局报送试油计划的环境管理问题。针对上述环境管理问题,我局当场提出整改要求,要求立即建立环保制度,并向市局报送试油计划。6月19日,我局环境监察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时,陕西凯德实业有限公司试油九队已彻底按照我局提出的整改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三、整改结果
陕西凯德实业有限公司试油九队在固平74-73井场建立了环保制度,并向市局报送了试油计划,该案件已办结。
宁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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