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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7-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关于庆阳市保障省环保“重拳行动”督查组转办第2批93号问题办理情况的公示
宁环执法函〔2018〕06号
现将6月14日省环保“重拳行动”督查组转办的第2批93号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固平77-74)部分土工膜铺设不规范,存在破损现象;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管理不规范,防风、防雨及双人锁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办环境管理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固平77-74井场位于甘肃省宁县盘克镇罗堡咀村,井场内共设计三口单井(固平77-75、固平77-74、固平78-74),由川庆钻探长庆钻井总公司30656钻井队承钻。
二、查处情况
6月17日,我局指派环境监察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检查,川庆钻探长庆钻井总公司30656钻井队于2018年5月11日搬入井场,目前固平77-75单井已完钻,正在对固平77-74单井进行钻井,该单井设计2250米,已钻1284米;存在井场部分土工膜铺设不规范,存在破损现象;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管理不规范,防风、防雨及双人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环境管理问题。针对上述环境管理问题,我局当场提出整改要求,要求立即规范铺设防渗布,对破损的地方进行修补;规范建设、管理危险废物,落实双人锁管理措施。6月20日,我局环境监察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时,固平77-74井场已彻底按照我局提出的整改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三、整改结果
固平77-74井场对破损的防渗布进行了修补,规范了危险废物暂存间,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了防风、防雨及双人锁措施,该案件已办结。
宁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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