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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7-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关于庆阳市保障省环保“重拳行动”督查组转办第3批182号问题办理情况的公示
宁环执法函〔2018〕10号
现将6月15日省环保“重拳行动”督查组转办的第3批182号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宁1拉油注水站)危废标识牌破旧,内容模糊不清”督办环境管理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宁1拉油注水站位于庆阳市宁县米桥镇宋家村境内,隶属于超低渗透藏第一项目部试采采油作业区,该站于2013年11月4日正式投产运行,主要承担宁51区块的原油集中拉运和注水回注工作。设计原油处理能力为200m³/d,承担该区块8口注水井和4口污水回注井注水任务。站内主要设备有:300m³净化罐1具、300m³溢流沉降罐1具、20m³分离缓冲罐1具等设备设施,采用过滤沉降集输,对原有含水进行处理。
二、查处情况
6月18日,我局指派环境监察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检查,该站运行正常,危废标识牌破旧,内容模糊不清。针对上述环境管理问题,我局当场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立即更换危废标识牌。6月20日,我局环境监察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时,宁1拉油注水站已更换危废标识牌,内容清楚。
三、整改结果
宁1拉油注水站已更换危废标识牌,内容清楚,该案件已办结。
宁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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