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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6-06-2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

6月22日宁县环保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四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加工2.1万吨紫苏籽项目

宁县和盛工业集中区南部

庆阳科百泰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占地面积23491.45m2,生产规模为日处理30吨紫苏籽浓香制油生产线一条,日处理40吨紫苏籽冷榨制油生产线一条及配套建设PET塑料瓶吹瓶生产线一条、灌装成品油小包装生产线一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主体工程(浓香制油车间、冷榨制油车间、食用油小包装车间),储运工程(油罐、原料筒仓、饼库、五金辅料库),辅助工程(员工宿楼、食堂、办公楼、污水处理站),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供暖),环保工程(噪声防治、废气防治、固废处置)等部分组成。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

该项目为补办环评,主要对运营期间的环境进行分析。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锅炉废气、紫苏籽清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2)废水、(3)噪声、(4)固体废物。

运营期采取的措施:(1)锅炉废气通过双碱法脱硫工艺低氮燃烧器对燃煤废气进行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排放;紫苏籽清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2)废水主要有锅炉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锅炉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循环使用,部分用于除尘设施,不排放;生产废水和经过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起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3)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时设备所产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真空泵、循环泵等安装减振基座,加强绿化,进出厂区车辆减速警鸣,通过这些措施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4)固废主要有紫苏籽清理过程中产的杂质及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紫苏饼粕、滤渣、油脚及蜡质、废盖及废包装物、脱硫渣、炉渣、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紫苏籽清理过程中共产生杂质、除尘器收集除尘灰、制取工艺中滤渣、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理。磁选过程中产生杂质、制油工艺中产生紫苏饼粕、油脚、蜡质和双碱法脱硫装置产生脱硫渣、炉渣统一收集后外售。污泥、包装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卖。

公示期限: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宁县环境保护局 09346625515(电话) 09346625515(传真)

宁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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