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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3-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2017年3月7日宁县环保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
2017年3月7日宁县环保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四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7.2万立方米空心砖及空心砌块项目 | 宁县早胜镇大庄村 | 宁县中兴建材有限公司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年产7.2万立方米空心砖及空心砌块项目,位于宁县早胜镇大庄村,项目总占地面积53336m2(80亩),本项目总投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5万元,占总投资的8.46%。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1)扬尘;(2)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3)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4)噪声。 建设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⑴施工期四周设置围挡,定时洒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措施。⑵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盥洗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⑶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收集后定点堆放合理处置。⑷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1)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2)扬尘及粉尘;(3)噪声;(4)固体废物。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⑴营运期脱硫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堆肥。⑵废气主要为原料采掘和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煤矸石堆场扬尘、破碎粉尘、焙烧烟气,通过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定期洒水,选择扬尘小的设备,对输送的物料尽量降低落差,在破碎、粉碎和滚筒筛环节各配一台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13)表2标准后,经顶部15m排气筒外排;焙烧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湿式脱硫塔处理。⑶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安装隔声罩和减震垫的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⑷运营期破碎或不合格砖坯经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废边料可直接回用生产;燃煤煤渣、灰泥建筑材料综合利用;废机油和油污抹布等危废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 |
公示期限:2017年3月7日—2017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宁县环境保护局 09346625515(电话) 09346625515(传真) | |||||||
宁县环境保护局 | |||||||
2017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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