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2020-04-20-00076 | 发布机构: | 宁县就业劳务工作局 |
生效日期: | 2020-04-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稳岗就业 |
关于实施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我县就业形势严峻。为缓解全县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难的问题,根据庆阳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庆政发〔2019〕3号)和庆阳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庆阳市千名青年见习工作方案>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19〕13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就业决策部署,围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把青年就业能力提升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政府搭台、市场驱动,资源集成、供需发力”导向,加强青年就业见习,为促进青年就业、成长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内容
(一)见习对象范围及期限
1.见习对象:见习人员为离校24个月内未就业宁县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安排见习岗位。
2.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确定。
(二)见习单位
1.全县范围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为就业见习单位。
(1)制度健全,依规管理,依法经营;
(2)能够持续提供有利于提升见习人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合青年见习的岗位;
(3)通过银行卡按月为见习青年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对从事生产加工制造、高空作业、物流运输等行业的见习人员,用人单位要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指定专人负责所在单位见习工作,及时报送见习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各方面检查监督;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2.正常运营三年以上并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较好、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可优先申报见习岗位。
(三)申报审核程序
1.见习单位认定
(1)单位申报。凡宁县境内自愿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可向县就业劳务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明确单位基本情况、见习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见习待遇等内容)、《宁县见习单位申报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2)审核认定。县就业劳务局在收到见习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15日内完成审核,对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见习岗位、经营状况、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等情况实地考察和评估,具备认定条件的,由县就业劳务局填写《宁县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需求情况汇总表》,连同单位申报材料一并报县人社局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发文认定。不符合条件的由县就业劳务局书面告知申报单位。
2.个人见习申报确认。自愿见习的人员在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宁县青年见习个人信息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政务大厅二楼就业管理窗口申请。
3.双向对接洽谈。由县就业劳务局根据见习对象学历专业特点和见习单位需求,组织见习岗位推荐、双向选择洽谈活动,达成一致意见后,由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宁县青年见习协议》(一式三份,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各一份,县就业劳务局备案一份),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双方权利义务等。
4.上岗备案。见习单位应在见习人员上岗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就业劳务局备案,并为从事生产加工制造、高空作业、物流运输等行业的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备案材料包括:《宁县青年见习个人信息登记表》、《宁县青年见习人员花名册》、《宁县青年见习协议》、为见习人员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票据。
5.补贴发放。见习单位每季度末20号前向县就业劳务局报送申请见习补贴资料,资料包括:《宁县青年见习人员花名册》、《___年___月至___年___月见习补贴拨付明细表》、见习单位通过银行发放的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县就业劳务局向县人社局申报,经县人社局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见习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上。
6.动态管理。对见习期满的人员,由见习单位和县就业劳务局出具《宁县就业见习人员期满考核表》。
(四)补贴标准
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宁县青年见习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由见习单位支付基本生活费,并按规定为从事生产加工制造、高空作业、物流运输等行业的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可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
三、报名地点及时限要求
2019年申报就业见习并已有人员正在见习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可申报2020年就业见习岗位,已在见习单位就业的人员不能再申报就业见习。
申报地点:县政务大厅二楼就业管理窗口
联 系 人:杨婧
联系电话:0934-6718963
附件:1.申报所需资料清单
2.《宁县见习单位申报表》
3.《宁县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需求情况汇总表》
4.《宁县青年见习个人信息登记表》
5.《宁县青年见习协议》
6.《宁县青年见习人员花名册》
7.《___年___月至___年___月见习补贴拨付明细表》
8.《宁县见习人员期满考核表》
宁县就业劳务工作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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