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地图
无障碍
繁体版
引导页
关怀版

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xzf-2019-11-21-00780 发布机构: 扶贫办
生效日期: 2019-09-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涉农补贴

关于宁县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县2019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各项目主管单位接到资金计划后,要结合各自脱贫攻坚任务要求,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集中力量,抓好项目建设任务落实。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要求,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帮扶责任人作用,全程督促跟进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建设质量。

二、资金兑付。各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确保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发挥应有效益。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按报账程序及时拨付资金,在2019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资金兑付。

三、项目公示。严格落实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印发的《甘肃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由乡村在项目实施区域内对项目的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时间、绩效目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结果、覆盖农户、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举报电话等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资金监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9〕49号)对资金进行使用管理。财政局要及时调整资金指标,并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主管单位,项目主管单位要靠实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统筹整合资金及时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确保扶贫资金及时发挥脱贫效益。


附件:1.宁县2019年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计划表

                2.宁县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


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