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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2020-01-29-00015 发布机构: 宁县政府
生效日期: 2020-01-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医疗卫生

庆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甘肃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精神,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决定,自2020127日零时起,在全市实施最严格的联防联控管理,直至疫情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全市一律停止群众性集聚活动。

2. 全市各类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酒吧、网吧、影剧院、洗浴、茶楼、KTV、麻将棋牌等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场馆等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全面停止营业。

3. 全市各类培训机构停止线下服务,寒假期间各类教育、培训、考试等集体活动一律推迟。

4. 严禁聚会聚餐。

5. 市民在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

6. 所有外地来庆返乡人员必须加强自我防护,居家观察14天,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要跟进做好监管工作。

7. 市内所有景区、景点关闭,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

8. 省际班车和旅游包车全部停运。

9. 城区和乡村主要出入口、高速公路口、国省道路口、车站、机场等地设置体温检测点。

10. 湖北等疫区来庆车辆一律在入庆道口实施消毒处理,并对乘车人员进行详细登记。

11. 对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宾馆、饭店、福利托幼、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实施严格消毒。

12.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各县区辖区内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负责做好外来人员测温、登记、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人员单独隔离、公共卫生整治等,组织全民开展群防群控。

13. 各级组织机构、各单位、各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自主防控机制,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办公室。

14.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城乡环境卫生。


         庆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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