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2020-02-21-00024 发布机构: 宁县政府 生效日期: 2020-02-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医疗卫生 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三级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2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经省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1日14时起,将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21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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