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9-07-24-00418 | 发布机构: | 宁县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19-07-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监督检查 |
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改革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庆市财监〔2019〕10号)精神,经汇报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和检查内容及重点等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宁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宁县第三中学
宁县焦村初级中学
宁县米桥卫生院
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
甘肃宁县农村合作银行和盛支行
甘肃宁县农村合作银行平子支行
二、检查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5日结束。
三、检查内容及重点
检查重点:一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重点关注药价的成本构成和销售费用列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追责,为完善医保政策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二是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选取地方金融机构和融资平台公司开展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三是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结合财政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选取和贫困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部分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四是根据全县实际情况选择关系国计民生的其他重点行业开展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列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虚报财政资金,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以及内控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等。此次检查以201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管理及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金融机构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医药成本和销售费用、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药品零差价、医疗经费、城乡医疗保险、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两免一补”、寄宿生生活补助、义教经费政策落实等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事项为基础,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并延伸检查有关单位。
联系人:冯永奇
联系电话:0934-6625397
宁县财政局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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