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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czj000/2020110500005 发布机构: 宁县财政局
生效日期: 2020-11-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监督检查

关于宁县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来源:宁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按照《庆阳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庆市财监〔2020〕14号)安排部署,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县财政局对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昌盛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昌盛投资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经县政府批准成立,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分别于2015年12月22日和2016年1月5日在宁县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共2亿元,全部用于马坪新区土地整理项目。按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10年,前三年只偿还利息,每季度约260万元,2018年开始由宁县住建局负责每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分两次偿还本金,至2025年全部还清。截止2020年9月,共偿还本金5250万元,利息约4500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账务建立和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企业会计科目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混用。

(二)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2015年至2019年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未按要求定期整理归档。

三、处理建议

(一)针对“账务建立和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企业会计科目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混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规定,建议该公司对上述问题限期予以整改,做到会计科目使用规范,核算准确。

(二)针对“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一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条“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规定,建议该公司对“2015年至2019年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未按要求定期整理装订归档”的问题限期予以整改,做到会计档案装订整齐,归档规范。同时,要求该公司加强财务人员财经法规制度及相关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宁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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