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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05-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议提案办理 |
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2016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省市驻宁各有关单位:
今年,县政府共收到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22件,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36件。为认真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办理责任
办理建议提案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履行宪法和法律,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认真办好建议提案,对于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作用,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会办单位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着力重点,认真扎实地解决好代表和委员们关注的突出问题。要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措施,靠实责任,严格按照“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业务人员主办”的工作机制,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年度计划和年终考核,做到量化、细化、具体化,确保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按照“积极主动、实事求是、重点解决问题”的原则,全力解决事关全局、事关民生和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影响大的突出问题。对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限期解决;对需要其他部门协作完成的,由承办单位牵头,会办单位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推进,不得推卸责任,不得推诿扯皮;对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不具备条件或有关政策规定,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作出答复,解释清楚,取得代表和委员的谅解。对于一些未讲透的建议、提案,需与代表、委员面商的,要积极面商解决。
三、规范答复程序,提高办理质量
办理建议提案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承办单位接到任务后,要尽快与会办单位协商,及时分解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务必于4月中旬完成内部交办,并将办理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办公室。对于一些时令性强的建议提案,必须按时令完成办理任务,其它建议提案10月底前全部办结,并答复相关代表和委员。对于一次答复代表、委员不满意的,要进行再次答复,确保办结率和答复率达到100%。各承办、会办单位要加强协作,创新方式,积极办理,互通情况,及时衔接汇报。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大督办力度,建立完善月统计、季通报制度,县政府与县人大、政协适时组织督查。办理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将组织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逐个进行验收。
附件:1.宁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责任分解表.doc
2.宁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责任分解表.doc
3.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格式.doc
4.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格式.doc
宁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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