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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6-03-3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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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2016年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分解表.doc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


2016年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为了切实加强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实际,现就2016年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原则,着力构建全面推进依法监管新常态,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机械深松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全面落实,严格依法安全监理,强化宣传教育,加强事故防控,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大力提高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扎实开展农机安全“三项行动”,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确保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平稳态势。

二、工作目标

拖拉机登记报户率及驾驶人持证率达到80%以上,检验率达到95%以上、到期换证审验率达100%,享受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拖拉机注册登记及驾驶员持证率均达到100%,全面落实农机监理“三免”政策、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创建省级平安农机乡镇2个(米桥乡、和盛镇),坚决杜绝农机事故发生,努力将宁县打造为国家级“平安农机”创建县。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县农机局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卡、印制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术,使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咨询日”活动。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咨询活动,举办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用事实让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违章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并结合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培训工作的开展,抽调农机监管人员深入农贸集市、田间场院、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场所,以拖拉机、收割机、微耕机、铡草粉碎机、秸秆还田机、旋耕机、播种机、卷帘机等农机安全操作为重点,进行农机安全宣传、为农民机手答疑解惑,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二)全力做好农机“三率”核查。县农机监理站要认真做好农机监理免费政策的实施工作。通过农机挂牌免费、考证免费、检验免费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机挂牌率、持证率、检验率。各乡镇要对各自辖区内的农业机械进行全面普查,细致认真,逐村逐户开展拉网式调查,确保数据准确,不漏一机一户。通过农机普查工作,剔除农机重复上报、流失后依然上报等水分,减少农机“三率”分母基数。县农机局要将享受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员100%纳入管理的规定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做到“清还老账,不欠新账”。

(三)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农牧厅、省安监局《关于调整全省“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通知》(甘农牧发〔2014〕140号)精神,进一步落实“转变创建方式、合并创建内容、调整工作程序”的创建要求。加大对创建活动的投入,将创建工作纳入乡镇农机化工作考核内容。已创建达标的乡镇要继续巩固好“平安农机”创建效果,县农机局要做好指导工作,确保和盛镇、米桥乡在6月底前创建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

(四)继续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县农机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继续开展好“排查摸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三项行动。健全隐患排查整治档案,并按照一般隐患就地整改,重大隐患挂牌整改的要求,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农业机械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农机违章高发的区域、路段或事故较多的乡镇、村组,要下发限期整改督办通知书。同时,要确定专人跟踪落实,定期复查验收,形成“发现隐患、确认登记、建立档案、督促交办、整改落实、复查验收、办结销号”的闭合管理机制,确保所有隐患全部得以整改。

(五)加强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县农机部门要切实负起农业机械监管主体责任,着重对《甘肃省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目录》中的农业机械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档案,开展实地免费检验。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农机管理服务站和村级的力量,认真开展危及人身安全农业机械的专项检查,做好备案登记、安全检验、隐患排查、违法行为排查报告等基础性工作,形成危及人身安全农业机械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严格责任。各乡镇政府和农机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和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及时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将农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农机监管人员,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机安全管理网络,完善机构设置,加强村一级的安全生产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乡村安全信息员的作用,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监管工作不留死角。

(二)加强协作,严格执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强化对农机隐患高发区域路段的监控与治理,加大对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章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乡镇要将农机安全管理融入乡镇道路交通管理站工作范围,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和装备,切实履行农村道路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在负责好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要协助配合好县上每阶段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三)加强考核,严格落实。各乡镇政府、县农机部门要实行安全责任区域包干制,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对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或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被否决的单位取消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农机合作社取消各级示范社评优资格和农机化示范或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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