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6mqz000/20260120-00001 | 发布机构: | 米桥镇人民政府 |
| 生效日期: | 2026-01-2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乡镇政府 |
宁县米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米桥镇特向社会公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xian.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米桥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934-5952632)。
一、总体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全镇上下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一系列配套制度,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政府职责范围内容发布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及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米桥镇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2025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依据镇情实际,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米桥镇在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领导简介、机构职能,政府文件、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公示公告等内容,累计发布信息41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米桥镇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米桥镇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结合镇情实际,积极收集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及时在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优化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制定《米桥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修订完善《米桥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米桥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各类信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和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做到领导力度、目标责任、监督检查“三到位”,全力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
2、规范信息发布,提高履职能力。按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职能、履职依据、通知公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财政预决算、社会保险、扶贫、村务公开、其他基层政务公开信息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先审核后公示制度,每条信息撰写完毕后,由分管领导进行初审,再报送主要领导审核,最后填写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主站)信息发布审批单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同时,加强甘肃省数字化平台推广应用,对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及村级便民站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平台操作培训,认真领会新条例精神实质,全面提升各窗口工作人员网上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2025年,米桥镇网上共办件524件,其中:自助机办件315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四)平台建设方面。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方面,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发挥线上线下集中宣传作用,线上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宁县子站、甘快办APP、镇村微信群、QQ群积极引导群众网上办事,线下通过政策宣传栏、街道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大喇叭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各项“放管服”政策,提高宣传质量,努力提升企业、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及办事获得感。政务新媒体方面,依托“米桥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全镇工作动态,加强对“米桥镇人民政府”微信视频号等互联网平台和宣传阵地管理,把握正确政治方向。2025年,累计发布公众号稿件335余篇,视频号4条,阅读量达19万余次,爱宁县、宁县融媒、文明庆阳、庆阳融媒等县级以上官媒转载报道10余次。“12345”政务热线方面,2025年共签收、办理信访件87件,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方面。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及时研究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并定期研判分析、查缺补漏,严明审核程序,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覆盖面较窄。日常信息公开内容多局限于常规工作范畴,全面性、主动性有待增强;公开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工作质效及呈现形式的创新性仍需提升。
2、信息公开时效性不足。日常对《条例》及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学习、掌握还不到位,公开信息的数量与质量需进一步强化。
3、公开与保密尺度难把控。针对不同性质信息保密级别分类体系还不完善,信息公开与否、保密等级界定等实操标准的精准性有待明确。
(二)整改措施
1、创新公开方式,拓宽传播渠道。探索多元化信息公开路径,结合实际采用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开形式,畅通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同步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通过专题培训提升业务素养,推动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2、规范公开内容,深化全流程公开。聚焦政务公开网建设,突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细化政策解读、社会关切回应等重点内容,确保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运行、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全流程环节。
3、升级平台功能,提升公众参与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服务功能,提升信息公开的网络化、便捷化水平;加大宣传普及力度,推广公开工作的典型经验与先进做法,增强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认知,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米桥镇未收取任何相关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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