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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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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hbj000/20260107-00001 发布机构: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生效日期: 2026-01-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部门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1-0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 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按照市、县统一部署,紧扣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为目标,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生态环境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信息,聚焦生态环境核心业务,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和重点,围绕政策法规、环境质量、行政审批、执法监管、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金使用等关键领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2025年,我局在“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3条,其中生态环境信息公开1条,财务预决算1条,规范性文件公开1条,行政执法检查7条,行政许可20条,行政处罚1条,其他政府信息公开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建立“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链条工作机制,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和责任主体。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提高申请办理效率,缩短办理时限,依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2025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修订《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梳理规范信息分类、编排体系和公开标准。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在文件制发环节明确公开属性,做到“应公开即公开、非公开即报备”。建立政府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核查清理,及时更新失效信息、补充完善关键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坚持以制度为保障,强化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分管领导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积极加强舆情应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同时策划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校园、进企业等宣传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壮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声势,展示特色亮点,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再上新台阶。

(五)监督保障方面。制定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按照目录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内容核查制度,逐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和微信平台自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环境质量、执法监管等信息的可视化呈现不足,群众理解和获取难度较大。二是平台功能有待优化,官方网站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政务新媒体互动性不强,线上线下公开渠道融合度不够。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需提升,部分人员对《条例》理解不够透彻,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和专业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深化公开内容建设,着力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实效,确保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提升信息可读性。邀请法律专家、政务公开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市政务公开交流活动,提升工作人员实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34-662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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