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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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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tjj000/20260119-0000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1-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部门

宁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宁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要求,紧紧围绕统计工作重点,在政府网站公开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年鉴等相关内容,并对机构概况、领导信息等内容进行了及时更新,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宁县统计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公开各项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公开部门年度经费预决算,积极向公众主动公开。全年在政务信息网站上公开部门信息10条,内容主要涉及统计数据信息和部门财务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宁县统计局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予以答复。202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来自于社会公民通过网络平台的申请,办理结果为同意公开申请,按期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县统计局将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首要渠道,通过发布统计公报、统计数据分析等方式充实公开内容,并积极通过送法入企、统计重要宣传节点等宣传方式不断增强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事项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有效提升统计法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为扎实高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宁县统计局积极组建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界定了领导小组的职责以及各业务股室的工作任务。由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构建了科学有序、运转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五)监督保障方面

县统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责任落实。对未按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通报批评或者提出处理建议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消极、措施不力、不按规定实施信息公开的股室,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继续严格执行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宁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是: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需要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认真梳理局机关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信息,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编辑、审核、发布程序,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及时、准确、高效公开统计信息,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规范化。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力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梳理,让数据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组织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普法宣传等活动,让群众走进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信心和认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本年度宁县统计局未向任何申请主体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s://www.ningxian.gov.cn/zwgk/fdzdgknr/xxgkgznb/2025n1) 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宁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34-662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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