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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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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lcj000/20260121-0000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1-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部门

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林草局 发布时间:2026-01-2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48条。主要包含林草工作动态5条(庆阳市林草局发布),政府政务信息公开5条(宁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81条(甘肃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平台回应群众各类关切57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县林业和草原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县林业和草原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资料的收集、梳理、汇总及上传。并严格信息审查和发布程序,强化信息发布人员的安全意识,对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严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四)平台建设方面。县林业和草原局努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将门户网站、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梳理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县林业和草原局结合工作实际,将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股室,按照工作职责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向社会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并及时自查自纠,按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运行良好,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不高,还未完全做到随产生办件随公开的信息公开机制;二是公开内容不全面,还未做到全方位公开;三是公开的信息质量还不高。

下一步县林业和草原局将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切实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监督,及时更新、报送信息,最大程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使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未向任何申请主体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https://www.ningxian.gov.cn/lcj/xxgk/zfxxgknb)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34-662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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