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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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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gaj000/20260120-0000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1-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部门

宁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宁县公安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71条。其中包括:公示公告5条,招考信息1条,其他1066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5年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仍存在内容广度与深度不足、公开形式单一、时效性有待增强、规范性有待提升、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时效性、强化业务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保障全力推进公安机关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日常监管,及时纠正错误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本年度宁县公安局单位未向任何申请主体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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