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hbj000/20220830-00026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日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
生效日期: | 2022-08-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关于《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我县于2010年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至“十三五”末,根据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经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中期评估,涉及创建任务的6大领域10个任务35项指标中,20项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约束性指标已全部达标;15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参考性指标达标13项,2项指标未达标(截至2020年全县化肥农药利用率指标为41%、秸秆综合利用率指标为85%,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十四五”期间化肥农药利用率指标达到≥43%、秸秆综合利用率指标达到≥90%)。
为确保“十四五”期间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任务,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创建有关规定及编制指南,我们委托甘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初稿完成后充分征求了县直相关部门意见,经过三稿修改后报市生态环境局,并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五章。第一章分析研判了面临的基础和形势,第二章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三章至第四章提出了“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目标指标和工作任务,第五章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结合全县发展实际,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个领域,确定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指标体系,共设置35项考核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20项,参考性指标15项。同时,围绕规划重点领域和监管重点,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提出了“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空间格局优化、资源节约与利用、产业循环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活方式绿色化、观念意识普及等10大任务。结合主要任务,“十四五”时期共规划实施六大类工程23个重点项目,概算总投资54.555亿元。
庆阳市生日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2年8月30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