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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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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xzf000/20250408-0001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4-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关于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方案出台背景

宁县依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和财政厅相关通知,参考《甘肃省 2023 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 2024 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旨在推动小农户、农业经营服务组织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概览

基本县情:宁县拥有广阔的土地面积和耕地面积,近年来,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显著提升,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 87.3%,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目标任务:省农业农村厅提前下达宁县 240 万元项目资金,托管任务面积 3 万亩。计划对冬小麦和玉米的深翻、播种、收割作业环节进行补贴,通过 “综合托管系数” 折算任务指标,以确保完成托管任务,提升粮食作物产量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

三、实施要点

服务与标准

服务内容:聚焦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生产全过程,在种植区域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重点推广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小农户农业生产托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少于 60%。

主体设备:托管服务组织需为依法登记的市场主体,作业设备需安装远程监测终端设备,监测覆盖面达到 95% 以上。服务主体的农机设备在数量、作业能力和智能化配置方面均有严格标准。

作业规范:对耕、种、防、收等环节制定了明确的作业标准,如耕深、播种深度、出苗率、防治次数、收获损失率等,以保障服务质量。

补助管理

补助方式:采用 “先服务后补助” 的方式,项目承接主体或服务组织为农户作业后,按市场价格扣除补助标准后收取费用。

补助标准:耕、种、收、防环节全程服务补助不超过 80 元 / 亩,对小麦和玉米各作业环节制定了具体补助标准,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助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实施流程

主体确定:通过 “公开、公正、公平” 的遴选程序,确定 34 家承接主体,并公示无异议后分配任务资金。

合同签订:服务组织需与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及服务对象分别签订服务合同和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服务监管: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对服务组织进行动态监管,利用监测终端设备对服务质量进行精准监测,同时发动群众参与监督。

验收兑付:服务结束后,经乡镇政府和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两级审核验收,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按 “国库直接支付” 方式兑付补贴资金。

绩效自评:项目完成后,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总结报告。

四、保障举措

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协商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协调。

宣传引导: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和各乡镇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政策,开展专题培训,总结典型经验,引导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会同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加强资金监管,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确保资金安全。

督促指导: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和项目实施乡镇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项目管理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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