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ybj000/20210203-00008 | 发布机构: | 宁县医保局 |
生效日期: | 2021-02-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宁医保发〔2021〕1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函〔2020〕121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宁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县医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县新宁镇宁州一路政府集中办公区4号楼616室;邮编:745200;电话:0934—662266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及按照“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按要求更新、补充公开信息,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工作作为公开重点,全力助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报道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靠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对上报的信息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审核,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新公开方式。一是公开工作动态,2020年我局主要通过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庆阳市医保局网站市县融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布工作动态、医保政策、打击欺诈骗保等信息53条,确保单位大事要事、重要政策改革都能及时向公众传播,向群众延伸,与群众及时互动交流。二是做好现场公开,采用信息公开栏、发放宣传公告、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开展政务服务信息现场公开,最大限度帮助群众掌握政策、理解政策、执行政策、享受政策。
(三)加强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具办人综合业务能力,规范政务公开形式,确保高质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119号)要求,截止2020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四)无法提 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过公开申请,亦未发生由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要求及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还需加强、公开形式便民性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和深入、部分信息公开时间有所滞后等,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改进与提高。
六、下一步打算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机构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主动公开县医保局的领导之窗、机构设置;二是主动公开县医保局民生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三是主动公开医疗保障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等,并根据工作情况和年度更替及时补充和更新;四是主动公开县医保局相关工作的建设或实施方案;五是主动公开年度预决算及年度方案报告;六是主动公开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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