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地图
无障碍
繁体版
引导页
关怀版

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621026nyncj000/20210205-0003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2-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宁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函〔2020〕121号)相关要求,实事求是,对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16条。主要包括农业部门动态82条(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执法监管信息92条(甘肃省部门协调监管平台70条、甘肃省执法公示平台22条)、财政预决算7条(宁县人民政府网)、项目建设招投标信息13条(甘肃政府采购网12条、庆阳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1条)、政务服务信息22条(甘肃政务服务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县农业农村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资料的收集、梳理、汇总及上传。并严格信息审查和发布程序,强化信息发布人员的安全意识,对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严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四)平台建设。县农业农村局努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将门户网站、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梳理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0

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951.634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三、本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三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切实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监督,及时更新、报送信息,最大程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