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lcj000/20210227-00024 | 发布机构: | 宁县林草局 |
生效日期: | 2021-02-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函〔2020〕121号)相关要求,实事求是,对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32条。主要包林草工作动态98条,财政预决算2条(宁县人民政府网)、项目建设招投标信息32条(庆阳市宁县政务服务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县林业和草原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县林业和草原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资料的收集、梳理、汇总及上传。并严格信息审查和发布程序,强化信息发布人员的安全意识,对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严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四)平台建设。县林业和草原局努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将门户网站、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梳理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0 | 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 | -2 | ||
行政强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三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下一步县林业和草原局将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切实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监督,及时更新、报送信息,最大程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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